镇、街道,委各局、处、室,区内有关企业: 为确保电力迎峰度夏(冬)顺利进行,保障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全年电力供需平衡,保障本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度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重要用户和城乡居民可靠供电,最大程度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形势分析 根据省经信委和省电力局发布的信息,预计今年夏(冬)季用电高峰期间全省将出现较大的电力缺口。此外,极端气温、外购电和机组发电制约,都将给用电平衡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湖州电网在全时段,尤其用电高峰期缺电情况将非常突出。经测算今年本区域迎峰度夏期间用电高峰时段最大电力缺口在3万千瓦左右,若出现极端气候和特殊情况,缺口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到4万千瓦以上。总体上,今年电力供需形势要明显紧于往年,有序用电任务十分艰巨。 三、总体目标 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分析,提高负荷预测水平,并根据用电缺口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有序用电方案。遵照“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要求,科学、合理地落实企业错避峰,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充分体现统筹兼顾,“先生活、后生产”,“限得下、用得上”的基本原则,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党政军机关及医院、学校、铁路等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用电。 四、工作原则 (一)确保重点。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党政重要机关、军队、武警、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用电。 (二)分级控制。根据不同等级的用电缺口启动实施相应级别的用电预案。 (三)有序让电。开发区用电负荷实行指标包干,遵照“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要求,科学、合理地制订有序用电预案,提前公告,及时预警,各用电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错避峰用电,实现有序让电。 五、职责分工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整体决策,制订落实有序用电工作措施,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镇(街道)有序用电工作落实情况。 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有序用电日常具体工作。开展用电负荷预测,落实指标分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及处理。 吴兴供电分局:协助管委会、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区域内有序用电方案制订;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技术调控作用,切实加强负荷管理终端的运行和维护,保障负荷监测的有效进行;协助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委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及辖区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经统局:负责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投资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审批能评工作,严格限制能耗较高的项目准入。 社发局:负责矿山企业和重大农业基础设施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局: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用处:负责辖区内公用设施照明及楼宇建筑外墙景观亮化、路灯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商贸服务业等其他单位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内低压动力用电户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支持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有序用电调度监管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事件。 纪委: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各用电户:按照下达的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执行,并配合做好负荷管理终端接入开关跳闸回路的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方案制订 1.指标分解 开发区用电负荷指标分配比例按照市有序用电办同期分配指标办法进行分解。 2.方案分级 2011年错避峰负荷按4万千瓦安排,分4个方案执行: A方案:1万千瓦 B方案:2万千瓦 C方案:3万千瓦 D方案:4万千瓦及以上。 各方案均具体落实到每周一至周日由不同线路工业企业错避峰让电。 (二)方案实施 1.方案启动和终止。由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确定有序用电方案启动、终止时间及方案级别。 2.方案下达。由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通知各职能部门、镇(街道);各职能部门、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通知到各用电户。所有规上工业企业确立一名有序用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有序用电办公室备案。 3.方案执行。各用电户严格按有序用电方案要求,在规定日期、时段内实行错避峰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 (三)监控检查 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采用负荷管理系统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区有序用电办公室安排专人到供电分局进行负荷实时监控,组织人员对工业企业和各部门、镇(街道)有序用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供电分局安排专人协助配合。 2.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内低压动力用电户进行现场检查,供电营业所安排专人指导配合。 3.其他职能单位对相应用电户进行现场检查。 (四)通报宣传 1.建立通报制度。由开发区有序用电办公室每月(周)定期向市有序用电办、管委会、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当前有序用电形势,有序用电执行情况;不定期向用电户发布用电负荷变动和供求关系变化情况。 2.加强媒体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及时报道上级有序用电各项举措,取得广大电力客户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共同推进节约用电工作。 七、考核处罚 1.镇(街道)有序用电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2.对当天未按要求执行避峰让电的工业企业及低压动力用电户必须在次日补让用电负荷,对拒不执行避峰让电的工业企业及低压动力用电户处以停产10天并进行通报,在恢复生产前将负荷管理终端接入用户开关跳闸回路以加强有序用电措施的执行力度。对各用电户有序用电工作完成不得力的,实施电力增容限批。 3.对于人为破坏负荷管理终端远程控制功能的电力用户,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停止供电10天的处罚,第二次发现立即停止供电,并按违反《供用电营业规则》处理。 八、其他 在有序用电期间,因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而引起的拉闸限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2011年度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用电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2011年度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用电方案
为做好今年本区域内电力迎峰度夏(冬)、有序用电工作,保障用电紧张时期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重要用户和城乡居民可靠供电,最大程度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控措施。 1、组织连续性生产企业组织在夏、冬季用电高峰期间安排年度检修工作;矿山建材、化工化纤、铸造锻造、印染企业、金属延压等高能耗企业在有序用电期间避峰让电或者集中轮休。 2、组织非连续性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线路错峰日”制度,正常生产日控制晚高峰用电。 3、对城市景观照明进行合理调度。在用电晚高峰来临且用电趋紧时,停止城市景观照明。 4、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夏季空调控制温度不低于26℃,商场自动扶梯单向开停,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 5、欠费用户停产让电。 6、低压动力用户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2:00错峰让电措施。 7、临时施工企业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3:00错峰让电措施。 (二)应急预案 A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1万千瓦以下,采取以下错峰措施: 1)高能耗、高污染的矿山建材、化工化纤、电炉炼钢、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印染等企业及其设备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详见表一) 2)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用电情况极不匹配企业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具体名单一月一调整,由经统局另行通知) 3)景观照明、“亮灯工程”一律暂停亮灯用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调整。 4)一般生产企业按公布的错峰计划表实行每周避峰(8:00—23:00)一天用电(详见表二)。 5)欠费用户停产让电。 B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达到2万千瓦,采取以下错峰措施: 1)一般生产企业按公布的错峰计划表实行每周避峰(8:00—23:00)两天用电(详见表三)。 2)高能耗、高污染的矿山建材、化工化纤、电炉炼钢、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印染等企业及其设备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详见表一)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用电情况极不匹配企业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具体名单一月一调整,由经统局另行通知) 4)景观照明、“亮灯工程”一律暂停亮灯用电,公路路灯停开,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调整。 5)欠费用户停产让电。 6)低压动力用户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2:00错峰让电措施。 7)临时施工企业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3:00错峰让电措施。 C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达到3万千瓦,采取以下错峰措施: 1)一般生产企业按公布的错峰计划表实行每周避峰(8:00—23:00)三天用电(详见表四)。 2)高能耗、高污染的矿山建材、化工化纤、电炉炼钢、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印染等企业及其设备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详见表一)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用电情况极不匹配企业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具体名单一月一调整,由经统局另行通知) 4)景观照明、“亮灯工程”一律暂停亮灯用电,公路路灯停开,道路路灯单面间隔开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调整。 5)欠费用户停产让电。 6)低压动力用户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2:00错峰让电措施。 7)临时施工企业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3:00错峰让电措施。 D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达到4万千瓦,采取以下错峰措施: 1)一般生产企业按公布的错峰计划表实行每周避峰(8:00—23:00)四天用电(详见表五)。 2)高能耗、高污染的矿山建材、化工化纤、电炉炼钢、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印染等企业及其设备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详见表一)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用电情况极不匹配企业每天8:00—23:00实行错峰用电。(具体名单一月一调整,由经统局另行通知)。 4)景观照明、“亮灯工程”一律暂停亮灯用电,公路路灯停开,道路路灯单面间隔开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视情调整。 5)欠费用户停产让电。 6)低压动力用户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2:00错峰让电措施。 7)临时施工企业在夏、冬季(7、8、9、12月)用电高峰执行8:00-23:00错峰让电措施。
表一1.xls
复件 开发区(表二、表三、表四、表五).xls
各企业所在线路.xls
本方案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补充和解释。
联系人:康辉 0572211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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