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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湖州经济开发区R&D活动情况,根据《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浙统〔2009〕78号)以及《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湖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湖统〔2009〕80号)精神,为确保我区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湖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湖州经济开发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主要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区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发展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11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月至3月开展基层调查;6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2011年3月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湖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湖州经济开发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负责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清查工作职责分工:经统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的调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湖州经济开发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抓紧制定本部门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对在R&D资源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湖州经济开发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