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人力资源局),市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内著名高校在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接收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来我市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生源。今年来我市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主要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0余所高校。其中清华大学实践团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组成,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其它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为1个月。
二、接收手续。需要研究生的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由各县(区)人事部门收集汇总,填写《201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于3月17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可直接将《征集表》上报。市人事局将于5月17日前将项目和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对接情况通知各县、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接收单位要主动与研究生联系沟通,做好项目开发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实践费用。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的吃、住由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并解决学生往返硬卧车票。到吴兴区、南浔区企业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费用,市级人才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三县由县人才资金补助。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接收单位可与研究生签订协议,就有关项目任务、保密等问题作具体约定。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确定研究生后,不得随意取消项目。
各县(区)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积极作用,对企事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活力,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不断完善实践形式和内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邱鑫渊,电话2398730,传真2398731,E_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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