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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地理中心,东邻上海,南接杭州,西连苏皖,北濒太湖,与上海、杭州、宁波、南京、苏州等长三角大中城市的距离都在 “200公里合理交通半径”之内,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环境优势。318国道、104国道、长湖申航道、宣杭铁路、杭湖宁高速公路,明年建成的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公路都在区内通过。经过杭宁高速,至杭州只需45分钟,至南京只需1.5个小时;申嘉湖、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贯通后,至上海仅70分钟即可到达。随着宁杭、湖苏沪城际轨道的建设,交通将更加便捷,优势将更加明显,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的“同城”效应将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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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北频太湖,南傍天目山麓,山水清远,生态优美,居住环境宜人,商业娱乐、度假康体设施配套齐全,是环太湖地区惟一因湖而得名、集真山真水于一体的江南名城,向以”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著称。2000年,湖州市获得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的”最佳人居城市”称号。目前,湖州正在全面创建长三角地区最宜人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山水园林生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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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基础设施完善。通信、电力、能源、污水处理等设施齐全。在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建有桥梁5座,城市道路50公里,各类管道100多公里,建成电信局、邮政中心、年吞吐量110万吨的铁公水中转码头、年供热24万吨蒸汽的热电厂、管道燃气等基础配套设施,扩建改建了日供水10万吨的水厂和110KVA等级的变电所和污水处理厂。基础配套已达到供电、电信、供水、排污、道路、供热、供气等“九通”条件。
开发区有关配套
1、 供热
设有年供热60万吨蒸汽的热电厂,蒸汽温度270摄氏度,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
2、 供氧
设有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管道石油液体气厂,日供气能力30000立方米/d;
3、 其他
如供水、排水、排污、电力、通讯、道路等均可完全满足各类投资项目所需。
4、 智力支持
我市及本开发区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国内著名高校签订有长期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可获相关智力支持。
5、 劳动用工
湖州背依江西、安徽广阔内陆腹地,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对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完全能够适应;湖州近临上海、杭州、加上湖州本市众多大专院校,技术工人的供应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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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的国民教育程度在中国大陆是最高的城市之一,全市接受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例为80%,此外,湖州还可借助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邻近的优势,依托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获得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和智力支持。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战略 加快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的意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大力开发和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加快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确保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实施 。
1、科技和人才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在未来经济竞争中能否处于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九五”以来,我市人才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人才资源的基础仍很薄弱,人才分布、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人才短缺,吸纳和聚集人才的优势不明显,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作用已开始显露。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我市实施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面对综合 实力的竞争更加倚赖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的现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意识,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把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花大力气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构筑高素质人才优势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着眼于长远发展和总体需求,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更新人才资源开发理念,加快机制创新,加强政策调整,加大公共投入,激活主体作用,着力营造有利于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加快构筑起湖州高素质人才的群体优势。
3、构筑高素质人才优势应坚持以下方针: ——坚持经济和人才互动,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此推动人才结构的优化和人才素质的提升。 ——坚持刚性和柔性结合,充分发挥湖州的地缘优势,在继续重视人才刚性引进的同时,把着力点转移到柔性流动上来。 ——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在大力引进的同时,要增加对高等教育、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公共投入,努力培养本地优秀人才 。 ——坚持机制和环境共抓,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要把营造人才环境摆在优先位置。 ——坚持人才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同步到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尤其是高素质人才的潜能和创造性的同时,努力激活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人才意识,不断提高其求才、引才、用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的目标是: ——总体目标:经 过5年至10年的努力,构筑起比较完整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开发机制;构筑起比较完备的管理法制化、配置市场化、使用社会化的高素质人才管理新模式;构筑起 有利于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和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构筑起与湖州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群体; ——量化目标:到2007年,在人才资源总量达到 15万的基础上,高素质人才群体争取实现的量化目标是:在人才资源总量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达到6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达到4%以上,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3600人以上,硕、博研究生总量达到400名以上。
二、实施全方位开放,大力引进、吸纳和聚集国内外各类高素质人才。
5、引进高素质人才既要立足本市紧缺、当前急需,更要考虑适当储备、长远发展。重点对象包括: ——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国内和出国留学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具有本科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本市紧缺专业人员(即第10条所指的十大类人才); ——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 ——企业中、高层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具有特殊技能或在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人员。
6、增强抢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意识,启动新世纪“1112”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工程。至2007年,选拔培养10名在省内、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即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选),100名市级学术、技术和艺术专家,1000名市级优秀学术、技术和艺术后备人才,200名市级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7、引进高素质人才应从实际出发,本着只求所为、所用,不求所在、所有的原则,可采取调动、聘用、借用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
8、拆除政策障碍,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本地生源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回湖落户后一时无法落实工作单位且其家庭又属低保户,经审核,在半年内每月可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办法另行制定)。硕士以上研究生,若工作需要,且符合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条件,可直接进入党政机关工作,不受编制限制。 ——引进人才的家属、子女,符合本市有关规定,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引进人才的户籍可不受工作地限制,本人自愿,允许在本市任何地点落户。优先帮助解决高素质人才家属和子女的就业、就学,原为公务员的随调人员原则上可对口安排,其在读子女可选择相对应的学校就学。所引进人才一时无法取得档案的,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可特事特办。企业引进上述第二条第5款所规定的人才,引进手续随到随办,并一次办结,免收交流服务费。 ——引进博士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在引进的当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进入企业工作的,所在单位应根据本人情况给予一次性补贴,通过社保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标准可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含人事代理人员)工作的,从1995年7月至引进前按有关规定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支付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视情减免。
9、鼓励并继续做好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加强与上海、西安等地高级退休专家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重视并充分利用退休人才资源,努力拓宽外地高层次退休人才来湖提供智力服务的渠道。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切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继续做好由国家资助的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选好项目和专家,落实配套经费,抓好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努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至2007年争取申报外智引进项目200项,实施项目不少于100项。
三、推行终身学习制度,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提高的力度 。
10、以需求为宗旨,突出重点,多渠道进行培养。根据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尽早规划启动新世纪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要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环保、机械制造、新型纺织、复合型外经贸、涉外法律、市场营销、高级财会和工商企业管理等十大类人才作为重点对象。市里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技术、艺术、管理骨干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深造,并积极创造条件配合省里多选送一些有潜能的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加强与有关高校的合作,多途径举办硕士学位学历班和专业学位硕士班,鼓励中青年人才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在单位应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用人单位也要十分重视在职人才的培养、提高,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或创办培训基地。
11、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全力推行终身学习制度。认真贯彻实施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确保时间、经费落实到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人均年脱产学习应累计达到12天以上。按照政府调控、行业指导、企业自主、个人自觉的原则,发挥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市场机制的驱动作用,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终身学习体系。
12、扩大规模,调整专业设置,充分发挥本地高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预测,及时编制紧缺人才目录,供本市高校调整专业设置参考。各高校要逐步扩大工科类招生规模,不断提高师资和教学质量,在面向全省全国的同时,优先培养当地紧缺、急需专业的人才,确保每年输送2000名高校毕业生进入本市择业,以满足湖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3、放手使用,提供机会,在实践中培养提高。要善于、敢于启用有潜力的中青年人才,把他们放到重要业务、技术和管理 岗位的实践中去磨炼和培养。在确定重大项目、重要课题负责人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中青年来承担。要充分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引导、鼓励老专家对中青年人才实行传、帮、带,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应予以奖励。要积极探索重大科技项目招标制,通过招标聘用高素质人才担纲领衔,以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
14、采取有效措施,把培养造就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以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并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优秀企业家为目标,有计划有重点选派企业优秀后备人才参加国内外培训,选送到国内外大公司学习、考察和锻炼,并在实践中给机会、压担子,不断提高、增强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要十分重视企业财务主管、技术主管、营销主管和人力资源主管等高层经营管理人 才队伍的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强化培训,支持并鼓励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15、要切实加强制造业高级技工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训;扎扎实实地在制造业职工中开展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对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要予以重奖;要在分配上向在一线生产岗位上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倾斜,以鼓励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刻苦钻研技术,为企业多作贡献。到2007年,争取制造业中的高级技工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由3%提高到20%左右。
四、以业绩为导向,创新高素质人才开发机制 1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优化用人机制。打破“铁饭碗”,全面推行以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制为主要形式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落实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的自主权,在放开企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逐步放开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同时,要完善辞职、辞退和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人员进出渠道,鼓励人才正常、有序流动。破除论资排辈等旧观念的束缚,加大竞争上岗力度。对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岗位包括领导职位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和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大胆启用年轻优秀人才到关键岗位工作。允许聘请外地专家到单位兼任实职,并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强化事业单位结构比例管理。企业和实行分配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可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重能力、水平和业绩。
17、建立高差异、多元化分配和奖励制度,强化激励机制。允许企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配方式。允许管理、技术、知识、责任、信息等要素入股和参与分配,分配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业务、技术性要求比较高的关键岗位可高薪聘用,也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契约规定,允许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 建立津贴和重奖制度。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员,经单位考核并符合条件,由政府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有功人才,由政府给予重奖。
18、加强人才中介机构建设,完善配置机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加入WTO的要求,适时推进人才市场管办分离,合理布局和适度发展人才中介机构,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有序竞争和联合,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9、加快保障体系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法人单位要积极为各类专业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按时缴费,公开透明。特别对学有专长、贡献卓著的专业人才要使其优先受益。对关键性人才可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契约的条件下,一次性缴费。有条件的单位,可为重要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
五、激活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引进、使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应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配备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高层主管,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要把人力资源建设列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加强考核,实施目标管理。要大幅度提高对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舍得重金引进、聘用优秀人才,不断改善和提高高素质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待遇;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足额用于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要从创新管理机制和优化环境入手,在企业内部营造重才、惜才、爱才、用才、育才的良好氛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这方面作出表率,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各级政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21、加快推进高素质人才载体建设。按照立足园区,依靠企业,搭建平台,搞好服务的要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和企业孵化中心的建设,吸纳各类高素质人才进园、进中心创业。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并协调解决创业人员的创业资金和周转用房等实际问题,有关政策按湖州市人民政府(湖政发〔2002〕13号)等文件执行。支持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办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实验室等,对达到省级研发中心条件的,在省20万元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市再予10万元补助。鼓励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办博士后工作站,至2005年争取达到5家,市里经费补助标准同省级研发中心。
22、进一步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选拔培养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专家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以提高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水准。经过3至5年的努力,在市重点骨干企业中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有条件的企业均应聘请硕、博研究生和著名专家担任兼职助理或顾问,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牵线搭桥,帮助物色兼职人选。
六、增加投入和多办实事,为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23、广泛筹集资金,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尤其是高素质人才开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公共投入,并按照《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浙委[1999]40号)要求,确保财政对人才投资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市政府拟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200万,并视财力逐步增加,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奖励有突出贡献人员及国外智力引进配套费等方面所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人才投资回报机制。
24、放宽高级专家退休政策。对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级专家,身体健康,成绩、成果显著,又属本市紧缺、急需,本人自愿,经批准可适当推迟办理退休手续(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5、建立高级专家休假和定期体检、疗养制度,为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6、对举家来湖定居并到党政机关工作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发给购房和安家补贴,其标准按(湖委办〔2002〕3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其他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并举家来湖定居、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也应发给一定数额的购房和安家补贴(其办法另行制定)。
27、为本市作出贡献并符合有关条件,不论以何种方式引进的人才,均享有当地同等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各级突贡人员的评选、申报享受政府特贴和申报职称晋升等。
28、引进人才自带高新技术项目来湖开发,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可在高新技术创业园、企业孵化中心等园区优先租用厂房开业,盈利后再付租金。开发并投产的新产品,按(湖政[1999]2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减免税政策。引进人才以拥有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或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管理知识为单位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的,其占股比例及奖励办法按(湖政[1999 ]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9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象抓经济工作那样抓人才队伍建设。要把高素质人才资源开发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考核,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新的科技知识,关注科技进步,密切联系专家,与专家交朋友,并亲自出面帮助解决构筑高素质人才优势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
30、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有关重要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组织、宣传、统战、人事、财政、科技、教育、发展计划、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构建高素质人才优势多出力,多办实事。
31、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的规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政策法规。运用行政、法规、舆论等手段加大对单位用人的监督力度,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人才资源开发方面的规章、规定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人才争议仲裁机构,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
32、继续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转移行业和社会事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人才中介组织的作用;要做好现行政府人才管理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人才管理的幅度和层次,优化分类管理制度,把管理的重心由微观转向宏观,由操作转向监控;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人才管理方式上逐步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由审批型管理转向服务型管理,不断提高人才管理的效率。





















